又《内经·病形篇》云∶“邪中于项,则下太阳,中于面,则下阳明,中于颊,则下少阳,其中膺背两胁,亦中其经。然致实之由,最宜详审,有实于未病之先者,有实于得病之后者,有风寒外束、热不得越而实者,有妄吐汗下、重亡津液而实者,有从本经热盛而实者,有从他经热盛转属而实者。
病有虚热相关,寒热夹杂,有时药力所不能到者,仲景或针或灸以治之。 先表者,里不可缓也。
太阳有麻黄症,阳明亦有麻黄症,则麻黄汤不独为太阳设也。如但浮不弱,或浮而紧者,便是麻黄症。
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发汗、更吐、更下也。 寒湿是太阴本症,湿热又伤寒所致之变症也。
湿流骨节,故疼痛;太阳之气不宣,故烦;湿气痹闭而不行,故脉应其象而沉细。五六日又少阴发病之期,若谓阴不得有汗,则少阴亡阳,亦有反汗出者。
外感则头项痛、身痛、骨节痛、腰脊痛,非痛偏一处也。 不和见卫强,不谐见营弱,弱则不能合,强则不能密,皆令自汗。